基本服务条款

下列服务条款( 简称这些”服务条款”或本“协议”) 决定着翔傲系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简称”翔傲系统科技”)对执行关于产品和服务在线交易的客户(简称”客户”)的规定条款。在线交易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出现在如下文件中的产品和服务:

  1. 与此在线交易有关而提交的订购单(简称 “订购单”) 
  2. 决定着客户追回某些服务信用的权利范围的服务级别协议(正如其在实际运用中和翔傲系统科技网站上阐明所示,简称“SLA”)以及
  3. 翔傲系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技术支持说明(统称条款1至2 , “产品和服务”)。

这些服务条款从客户执行在线交易且因而接受这些服务条款之日生效(简称 “生效日期”)。服务级别协议,翔傲系统科技的可接受使用策略(正如其在实际运用中和翔傲系统科技网站上阐明所示,简称“AUP”)以及订购单在此均以提述形式包含在这些服务条款中并构成这些服务条款的一部分,在此统称“本协议”。客户对于翔傲系统科技网站,网络,产品和服务和使用同样需以客户接受和遵守本服务级别协议,服务条款,可接受使用策略和订购单为前提条件。在此未定义的黑体术语将根据这些术语在服务级别协议和可接受使用策略的实际应用中赋予含义。**翔傲系统科技特此保留随时修订,修改,修正,替代,暂停 服务级别协议和可接受使用策略或者隐私政策(正如其在实际运用中和翔傲系统科技网站上阐明所示,简称“隐私政策”)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等全权处理的权利。客户可以在翔傲系统科技网站的服务条款部分查看或打印翔傲系统科技的服务级别协议、可接受使用策略和隐私政策的当前版本。客户就此声明并保证其已经阅读,理解和接受服务级别协议、可接受使用策略和隐私政策的条款。 **

通过使用翔傲系统科技网站、网络(如在SLA 中所定义)、产品和服务提交在线订购单,客户藉此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1. 期限及续约

除非客户同意以一年为使用期限或者除非在订购单或者任何服务说明中另作说明,否则本协议以月为初始使用期限,并从生效日期起算起且会自动续约:

  1. 在以月为使用期限的情况下,根据本协议的明文条款,在连续的月周期内(除非提前被取消或终止),每月的第一天,或者
  2. 在以一年为使用期限的情况下,根据本协议的明文条款,在连续的年周期内(除非提前被取消或终止),生效日期每满一周年的当日。(每一个情况都是一个”续约周期”)。

客户同意受其在订购单上选择的服务期限或通过可用的促销代码选择的服务期限的约束。翔傲系统科技可根据情况,于初始使用期限的终止日期或当时的续约周期的终止日期提前至少5天向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因任何原因或没有原因取消服务或者选择不对产品或服务进行续约。

2. 客户取消服务或不续约

为了取消服务或者选择不对产品或服务进行续约,客户须进行下列操作之一(i)完成客户中心(http://portal.51hosting.com/clientarea.php)提供的取消服务表单,于初始使用期限的终止日期或当时的续约周期的终止日期提前至少30天提交一份取消服务的在线申请(简称一份 “取消服务通知单”)或者(ii)于初始使用期限的终止日期或当时的续约周期的终止日期提前至少30天向翔傲系统科技的账务部门提交一份书面通知,特别指明客户选择取消服务或者选择不对产品或服务进行续约。

客户承认并同意:除非客户按本部分提供的方法去取消产品和服务,否则任何产品和服务都不会被取消,所有产品和服务将续约使用且客户将为所有的产品和服务支付费用。

3. 服务终止

翔傲系统科技可在任何时候立即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责任,如果以下任一事件发生(简称“翔傲系统科技终止服务”)

  1. 在翔傲系统科技发送给客户书面通知后的十日内,客户没有支付任何过期费用,或者
  2. 客户对本协议任何条款(除非这些违反行为是在条款3, 4 以及5中阐述说明的)严重违反或违反行为,客户在收到翔傲系统科技发出的关于此类违反行为的书面通知的10日内没有做出任何改过行为。
  3. 客户以正常进程停止从事商业活动,即将或宣布破产、倒闭,遭受任何关于清算或破产、没有在九十(90)个日历日内被驳回的诉讼程序,
  4. 客户违反可接受使用策略或隐私政策,或者
  5. 翔傲系统科技自行决定,客户继续寄存可能使翔傲系统科技承担法律责任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 翔傲系统科技 可终止或修改产品和服务以避免相关责任).

客户可终止本协议关于所有或者至少所有的产品和服务且无需负责(除了截止至此类终止的生效之日应付的费用),如果翔傲系统科技严重违反了其根据本协议条款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义务,且在接收到客户发出的详细描述此类违反行为的书面通知的十日之内没有做出任何改过行为, (简称“客户终止”)。如果发生客户终止服务事件,客户将支付

  1. 截止至此类终止的生效之日所有应付的未付款项,和
  2. 如果产品和服务包括的软件,其时翔傲系统科技没有对该软件提供一般客户支持,客户须向翔傲系统科技支付金额等同于此软件在整个初始使用期限和任何续用期(如果有的话)翔傲系统科技所花费的成本的费用。

如果客户除客户终止服务外因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 ,客户须向翔傲系统科技支付金额等同于截止至此类终止的生效之日所有未付的费用,以及

  1. 如果订购的任何产品或服务是以月为使用期限的,根据实际情况,这些产品和服务在初始使用期限和当时的续用期限的剩余使用期限内的所有费用,和
  2. 如果订购的任何产品或服务不是以月为使用期限的,根据实际情况,这些产品和服务在初始使用期限和当时的续用期限的剩余使用期限内的所有费用,这些费用根据客户应付的当时的每月最低消费从终止日期起计算。

客户承认如果任何按年为使用期限的产品或服务,无论是否有起因,于一年使用期限到期前终止服务,客户将无权获得任何退款或服务信用,客户特此放弃获得此类退款或服务信用的所有权利。

当本协议终止,翔傲系统科技和客户将不再相互对对方负有责任,除非在本协议中另有规定。当本协议终止,客户将

  1. 支付所有的和其它的到期以及根据这些服务条款应付给翔傲系统科技的费用
  2. 立即从翔傲系统科技的处所移除客户拥有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仅限于,立即从翔傲系统科技网络(包括翔傲系统科技拥有或操作的所有服务器)移除客户的所有数据,以及
  3. 返还给翔傲系统科技所有软件、访问密钥以及根据本协议翔傲系统科技提供给客户的其他任何资产。客户的任何有形财产在此类终止之后的45日内没有从翔傲系统科技的处所移除的将成为翔傲系统科技的有形财产,且除了其他财产外,翔傲系统科技将有权处理此类财产,且无需向客户支付任何的补偿金。第4、5、6、7、8部分在本协议因任何原因到期、取消和终止后继续有效。

4. 付款方式

客户同意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费用、酬金、罚金、提前取消服务费用、重启费用、服务中断费用、安装费以及根据本协议的其它应收款项(统称;费用)。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产品和服务以及本协议描述的任何附加服务的所有费用,将向客户开具付款凭证且客户须于初始使用期限和每个续用期限开始之前支付(但是可能包括对以月为使用期限的产品和服务在使用期限未足月时按比例计算的任何适当的费用金额)客户接收到付款凭证后即应付款。任何附加的一次性收费,包括拖欠的提前终止费用,应付利息,滞纳金,服务恢复费,以及任何基于使用的费用(安装或设置费)将被开具付款凭证,列入或者是每月定期付款凭证中或者单独的付款凭证中。服务器租赁费用在客户注册使用后即产生且允许给予3日的时间进行服务器配置准备和交付客户。翔傲系统科技根据本协议或适用的法律行使任何的有关收取拖欠款项的权利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用,和代收欠款费,客户同样须向翔傲系统科技支付。如果客户在接收到翔傲系统科技发给客户书面通知的5日内没有支付任何过期款项,翔傲系统科技可根据本协议暂停服务;如果客户在下一个5日内仍未支付该过期款项,翔傲系统科技可终止本协议。根据适用的法律,翔傲系统科技可以取下列两者中较低值(a) 每月1.5%的利率或者(b)非高利贷最大利率,对任何过期超过10日的付款凭证金额收取利息费。如客户在付款凭证开具日期起60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翔傲系统科技递交有关争议事项,客户将被视为最终准确接受任何付款凭证。只要客户及时支付所有没有争议的未付款项,客户可保留应付款项中其正确且及时的提出争议(如下文所述)的争议部分。 双方应通力合作诚心诚意解决任何此类争议款项。如果翔傲系统科技以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构成“翔傲系统科技 终止”(如上文所定义)或者客户因任何除“客户终止”(如上文定义)的原因终止本协议,根据本协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所有在初始使用期限和每个适用的续用期限的剩余期限所产生的每月或每年应付费用,将视为立即到期且要求付款。所有设置费用,月服务费用,和月使用费用是不可归还的。如果翔傲系统科技根据本文条款提前终止本协议,客户将无权得到任何按比例分配的或者其他的退款或服务信用。

5. 赔偿.

客户同意赔偿并使翔傲系统科技、其子公司、附属公司及他们各自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股东和代理商(均为一个“免责方”)免于免责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索赔,损坏,负债,处罚,诉讼,起诉,判决,或者任何及所有花费(统称“损失”);这些损失产生于或者关乎于本协议,客户对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客户对任何保密责任的违反,或者对任何商标、版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犯;且客户将向免责方赔偿所有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包括该免责方关于调查、辩护、清算任何损失而产生的合理的律师费,无论这些费用是否与涉及该免责方的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诉讼有关。

6. 免责声明 公司责任有限性

翔傲系统科技将不为以下情况负责

  1. 任何间接损害、附属损害、特殊损害或从属损害,或者任何因客户或任何第三方使用产品和服务而造成的利润损失或者收益损失,或者任何因产品和服务的故障而造成的利润损失或者收益损失,或
  2. 任何数据丢失或数据损毁,包括因延时,没有送达,错误送达,服务中断,翔傲系统科技网络故障,翔傲系统科技服务器收回,服务器故障,服务器操作系统或其他软件重装,或者翔傲系统科技的疏忽。寄存于翔傲系统科技网络或者寄存于翔傲系统科技拥有的或操作的服务器上的客户所拥有的、控制的或传输的所有数据的安全防护,备份以及存档,客户将独自为其负责。
  3. 由于客户未能提供准确的注册和联系信息或者客户无法保护翔傲系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客户中心帐号密码安全造成的任何损失,客户将独自为其负责。

在任何情况下,翔傲系统科技根据本协议支付给任何索赔的赔偿总额不会超过客户在提出索赔的前一个结算周期支付给翔傲系统科技的总金额。

翔傲系统科技“按照现在的情况”提供所有的产品和服务,不做任何保证,无论是明确的还是含蓄的保证,且否认所有默示担保,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性能保证或者适合于特殊用途的保证。

客户将独自为产品和服务的选择、使用和适宜性负责,翔傲系统科技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客户不得在距引起索赔要求的事件发生的日期超过2年之后向翔傲系统科技要求索赔。

因一次有效的网络停机事件或者其他任何有效的网络停机事件致使翔傲系统科技网络、硬件或基础设施的任何故障,或者致使翔傲系统科技未能依据本协议向客户提供客户所购买的产品和服务或主机代管服务,客户承认并同意接收到如SLA中所规定的服务信用即构成对客户的唯一赔偿以及翔傲系统科技的唯一责任。

7. 杂项条款

带宽和磁盘空间使用率。客户同意带宽和磁盘空间使用率将不超过客户在订购单上订购的产品和服务的每月兆字节数量(简称“约定使用率”)。翔傲系统科技将会监测客户的带宽和磁盘空间使用率。如果客户的带宽和磁盘空间使用率超过了约定使用率翔傲系统科技将有权采取纠正行为。这些纠正行为可包括附加收费的评估,断开或中止任何及所有产品和服务,或终止这些服务条款,纠正行为根据翔傲系统科技唯一的且绝对的自由裁量权进行。如果翔傲系统科技根据这些服务条款采取任何纠正行为,客户将无权获得在此纠正行为发生之前所支付的任何费用的退款。带宽使用率是以一个日历月为基础计算的。流入和流出的流量均计算在内且适用于约定使用率。如果客户超过约定使用率,翔傲系统科技可以自行决定,以一定的价格向客户收取保证金,或者在客户有信用卡在翔傲系统科技存档的情况下,将此类收费记入客户的信用卡。数据传送超过约定使用率时将会自动向客户收费。未经使用的约定使用率或带宽分配将不会在未来月份中执行或适用于其他服务器。

通知

除非另有说明,所有通知、要求以及在下文中其他通信,如果是以书面形式且当面交付至或通过传真发送,国际公认的隔夜快递,或者挂号邮件或保证邮件(要求回执)发送至翔傲系统科技的记录所示的客户地址或传真号码,或者发送至翔傲系统科技然后发送至如下所述的地址,将被视为充分做出。

这些通知或者其他通信将被视为已作出

  1. 在递交当日(如果是当面递交)
  2. 接收到确认回执的当日(如果是以传发送)
  3. 在以国际公认的隔夜航空快递发出的工作日,或者
  4. 发出5日后(如果是以挂号邮件或保证邮件发送)。

     翔傲系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静安区北京西路1399号信达大厦9 A3
     邮编:200040
     电话:400 050 4080
     传真:021-51292577
    

弃权

双方一致认为,本协议任何一方对于任何于本协议所述的公约或协议的任何违约或过失的放弃不得视为对任何随后出现的以及/或者类似的违约或过失的放弃。

合同中止

如果本协议中一项或更多的条款在任何方面被发现为无效,非法或不可实施,则剩余条款中有效、合法及可实施的部分将不受影响。

不可抗拒力

任何一方均不失去其在本协议下任何权利亦不因未履行合同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该过失是由任何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或意外引起的,包括战争,罢工,火灾,天灾,地震,洪水,停工,贸易禁运,政府行为、命令或限定,供应商过失,或者其他任何属于不履约行为超过违约方的合理控制范围的原因;只要该方应做出合理的商业努力以迅速减轻任何损害或损失。

翔傲系统科技对客户名称的使用

客户同意:经客户书面许可,翔傲系统科技可以公开透露翔傲系统科技向该客户提供服务,客户的名称可出现在任何宣传资料,例如新闻稿或翔傲系统科技网站。在未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可公然使用另一方的标志或其他贸易或服务标记。

杜绝拉拢。在本协议的期限内和本协议终止的随后12个月内,客户同意其将不会拉拢翔傲系统科技的任何一位雇员受聘于客户(或任何其它方)或者干扰翔傲系统科技和任何在本协议期间客户与之联系的翔傲系统科技雇员的雇佣关系。

所有权

翔傲系统科技是所有知识产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在翔傲系统科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可能开发的知识产权的唯一所有者。本协议双方对各自的商业机密、发明创造、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保留唯一的所有权和权利。在本协议终止时,客户同意及时放弃任何IP号码,IP地址,或分配给客户的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IP地址段。

客户硬件

翔傲系统科技承认并同意客户向翔傲系统科技提供的用于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硬件设备(简称”客户硬件”)属于客户财产且将被加以标签明确分辨。翔傲系统科技将不会质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将客户硬件做产权负担,除非客户没有按照上文第四部分中所述的移除此类客户硬件。

第三方受益

对于本协议而言,包括客户、雇员、代理商或承保人,没有第三方受益人。

转让

没有预先得到翔傲系统科技的书面许可,客户将不得转让本协议。翔傲系统科技可以在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后,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协议。本协议将对任何被允许的受让人的带来受益且对此受益有约束力。且任何此该受让人须同意履行让与人的义务。

8. 准据法律、管辖范围、管辖地

本协议及任何因履行或违反本协议而导致的争议应根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诠释,规定和执行,但产生的效力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则冲突且不包括联合国国际货品销售公约的任何应用。

客户

  1. 就任何诉讼案件,诉讼或其他源自本协议或本协议主题事项或客户、翔傲系统科技或他们各自的继任者或受让者的任何预期交易的法律程序而言
  2. 在适用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宣布放弃且同意不会主张,通过实际行为,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在任何此类诉讼案件,诉讼或法律程序中,提出任何关于其个人不受上述法院司法约束的要求,对诉讼案件、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对其带来不便表示抗议,提出诉讼案件、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受理地点不合适或本协议或本协议主题事项可不在或不受此类法庭执行的要求。在此第8部分中所指的任何诉讼案件,诉讼或法律程序得到的最终判决是有最终效律的且可能在其他司法管辖区通过法律程序或判决或根据使用的法律提供的任何方式执行。